1. 中壓和低壓燃氣管道宜采用聚乙烯管、機械接口球墨鑄鐵管、鋼管或鋼骨架聚乙烯塑料復合管,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聚乙烯燃氣管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15558.1《燃氣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統第1部分:管材》和GB 15558.2《燃氣用埋地聚乙烯(PE)管道系統第2部分:管件》的規定;


  ②. 機械接口球墨鑄鐵管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T 13295《水及燃氣管道用球墨鑄鐵管、管件和附件》的規定;


  ③. 鋼管采用焊接鋼管、鍍鋅鋼管或無縫鋼管時,應分別符合現行國家標準 GB/T 3091《低壓流體輸送用焊接鋼管》、GB/T 8163《輸送流體用無縫鋼管》的規定;


  ④. 鋼骨架聚乙烯塑料復合管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CJ/T 125《燃氣用鋼骨架聚乙烯塑料復合管及管件》的規定;


  ⑤. 根據國家現行標準CJJ63《聚乙烯燃氣管道工程技術規程》的規定,聚乙烯管和鋼骨架聚乙烯塑料復合管嚴禁用于室內燃氣管道和室外明設燃氣管道。



 2. 地下燃氣管道不應從建筑物和大型構筑物的下面穿越。地下燃氣管道與建筑物、構筑物或相鄰管道之間的水平和垂直凈距,不應小于表9.6.2和表9.6.3的規定。



 3. 地下燃氣管道埋設的最小覆土厚度(路面至管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埋設在車行道下時,不得小于0.9m;


  ②. 埋設在非車行道(含人行道)下時,不得小于0.6m;


  ③. 埋設在庭院(指綠化地及載貨汽車不能進入之地)內時,不得小于0.3m;


  ④. 埋設在水田下時,不得小于0.8m。


  輸送濕燃氣的燃氣管道,應埋設在土壤冰凍線以下。燃氣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003。



 4. 地下燃氣管道的地基宜為原土層。凡可能引起管道不均勻沉降的底端,其地基應進行處理。



 5. 地下燃氣管道不應在堆積易燃、易爆材料和具有腐蝕性液體的場地下面穿越,并不宜與其他管道或電纜同溝敷設。當需要同溝敷設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



 6. 地下燃氣管道穿過排水管、熱力管溝、聯合地溝、隧道及其他各種用途溝槽時應將燃氣管道敷設于套管內。套管伸出構筑物外壁不應小于表9.6.2中燃氣管道與該構筑物的水平凈距。套管兩端應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7. 燃氣管道穿越鐵路、高速公路、電車軌道和城鎮主要干道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穿越鐵路和高速公路的燃氣管道應加套管;穿越鐵路的燃氣管道的套管應符合下列要求:


    a. 套管埋設深度:鐵路軌底至套管頂不應小于1.2m,并應符合鐵路管理部門的要求;


    b.套管宜采用鋼管或鋼筋混凝土管;


    c. 套管內徑應比燃氣管道外徑大100mm以上;


    d. 套管兩端與燃氣管的間隙應采用柔性的防腐、防水材料密封,其一端應裝設檢漏管;


    e. 套管端部距路堤坡腳外距離不應小于2.0m。


  ②. 燃氣管道穿越電車軌道和城鎮主要干道時宜敷設在套管或地溝內;穿越高速公路的燃氣管道的套管、穿越電車軌道和城鎮主要干道的燃氣管道的套管或地溝,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a. 套管內徑比燃氣管道外徑大100mm以上,套管或地溝兩端應密封,在重要地段的套管或地溝端部宜安裝檢漏管;


    b. 套管端部距電車道邊軌不應小于2.0m,距道路邊緣不應小于1.0m。


  ③. 燃氣管道宜垂直穿越鐵路、高速公路、電車軌道和城鎮主要干道。



 8. 燃氣管道通過河流時,可采用穿越河底或采用管橋跨越的形式。當條件許可也可利用道路橋梁跨越河流,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利用道路橋梁跨越河流的燃氣管道,其管道輸送壓力不應大于0.4MPa。


  ②. 當燃氣管道隨橋梁敷設或采用管橋跨越河流時,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③. 燃氣管道隨橋梁敷設,宜采取如下安全防護措施:


    a. 敷設于橋梁上的燃氣管道應采用加厚的無縫鋼管或焊接鋼管,盡量減少焊縫,對焊縫進行100%無損探傷;


    b. 跨越通航河流的燃氣管道管底標高,應符合通航凈空的要求,管架外側應設置護樁;


    c. 在確定管道位置時,應與隨橋敷設的其他可燃的管道保持一定間距;


    d. 管道應設置必要的補償和減震措施;


    e. 過河架空的燃氣管道向下彎曲時,向下彎曲部分與水平管夾角宜采用45°形式;


  ④. 對管道應做較高等級的防腐保護。


  ⑤. 對于采用陰極保護的埋地鋼管與隨橋管道之間應設置絕緣裝置。



 9. 燃氣管道穿越河底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燃氣管道宜采用鋼管;


  ②. 燃氣管道至規劃河底的覆土厚度,應根據水流沖刷條件確定,對不通航河流的不應小于0.5m;對通航的河流不應小于1.0m,還應考慮疏浚和投錨深度;


  ③. 穩管措施應根據計算確定;


  ④. 在埋設燃氣管道位置的河流兩岸上、下游應設標志;


  ⑤. 燃氣管道對接安裝引起的誤差不得大于3°,否則應設置彎管,次高壓燃氣管道的彎管應考慮盲板力。



 10. 跨越河流的燃氣管道的支座(架)應采用非燃燒材料。



 11. 穿越或跨越重要河流的燃氣管道,在河流兩岸均應設置閥門。



 12. 在次高壓、中壓燃氣干管上,應設置分段閥門,并在閥門兩側設置放散管。在燃氣支管的起點處,應設置閥門



 13. 地下燃氣管道上的檢測管、凝水缸的排水管、水封閥和閥門,均應設置護罩或護井。



 14. 室外架空的燃氣管道,可沿建筑物外墻或支柱敷設。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 中壓和低壓燃氣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住宅或公共建筑的外墻敷設;次高壓B、中壓和低壓燃氣管道,可沿建筑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的丁、戊類生產廠房的外墻敷設。


  ②. 沿建筑物外墻的燃氣管道距住宅或公共建筑物門、窗洞口的凈距:中壓管道不應小于0.5m,低壓管道不應小于0.3m。燃氣管道距生產廠房建筑物門、窗洞口的凈距不限。


  ③. 架空燃氣管道與鐵路、道路、其他管道交叉時的垂直凈距不應小于表9.6.4的規定。


  ④. 輸送濕燃氣的管道應采取排水措施,在寒冷地區還應采取保溫措施。燃氣管道坡向凝水缸的坡度不宜小于0.002。


  ⑤. 工業企業內燃氣管道沿支柱敷設時,尚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GB 6222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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